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中文繁体  联系我们
今天是:   天气预报:
建党工作
政策法规
宣传教育
工作动态
廉洁文化
 
类别  
关键词  
党风廉政建设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党风廉政建设 > 政策法规> 详细内容
Articel Retail
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供稿:  编辑:  审核:  发布日期:2013-9-3  点击:10135

 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桂国资党发〔201136号)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促进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保证企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办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三重一大”是指企业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

第二章  “三重一大”的范围

第三条  企业重大决策的范围

(一)企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要决定、指示的主要措施;

(二)企业经营方针、经营计划和发展战略规划;

(三)企业年度财务预算、年度财务决算、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大额不良资产核销、清产核资涉及资产损失认定与处理等;

(四)企业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五)企业宗旨和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的确定和变更(含与企业主营业务相关的各种资质的转移)、转让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和著名品牌等;

(六)企业的合并、分立、重组、申请破产、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及股份制改造、对外合资合作;(七)企业内部收入分配事项,包括年度工资总额方案、职工的工资、奖金、分流安置、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等事关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全资和控股子企业负责人及高管人员薪酬分配与考核方案等;

(八)企业国有资产(股权)转让、划转、评估及引起国有股东股权比例变动等;

(九)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股权质押、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可能导致企业失去国有控股地位的事项;

(十)企业与关联方的交易事项;

(十一)企业生产线及设备、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大额固定资产等重要资产对外租赁;数额较大的单项资产处置和房屋、土地使用权等重要资产处置、重大财产损失;

(十二)企业机构设置调整、人员编制,重要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及废除;

(十三)企业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

(十四)企业应对重大法律纠纷、安全稳定、重大突发事件的重要措施及方案;

(十五)企业党的建设、企业文化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十六)其他可能对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和对企业全局性工作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十七)其他法律法规、政策及自治区国资委规定企业应采取集体决策的事项。

第四条  企业重要人事任免的范围

(一)企业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全资和控股子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的任免或者聘用、解除聘用;

(二)企业向控股和参股企业委派股东代表及董事;

(三)企业推荐和外派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经理、财务负责人;

(四)企业领导人员后备人才的推荐和确定;

(五)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第五条  企业重大项目安排的范围

(一)企业年度投资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企业年度投资计划外的追加投资项目或超过年度投资计划中该项目预计投资额10%以上的投资项目;

(三)企业的区外重大投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以及非主业投资项目;

(四)企业的融资计划和融资方案,包括银行借贷、上市、发行债券等;

(五)企业从事证券、期权、期货等高风险性金融业务项目;

(六)企业提供担保或代开信用证;

(七)企业的重大技术改造方案、重要技术设备引进项目;

(八)企业的大宗物资采购、大额服务购买项目;

(九)企业重大工程的招投标项目;

(十)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第六条  企业大额度资金运作的范围

(一)企业用现金、实物、有价证券或无形资产等实施的资金运作行为,包括对外投资(含设立全资子企业、控股参股企业、受让或转让股权、收购兼并、合资合作、对出资企业追加投入等)、固定资产投资(含基本建设、技术改造)、金融投资(含证券投资、期货投资、委托理财等);

(二)对外大额捐赠、赞助;

(三)其他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第七条  大额度资金分为预算内大额资金和预算外大额资金。预算内大额资金是指年度预算内的大额资金或单个项目预算内的大额资金。预算外大额资金是指超出年度预算的大额资金或超出单个项目预算内的大额资金。

第八条  上述规定涉及限额而本办法未予明确规定的或需要予以明确的具体事项由企业根据本企业的性质、规模、所处行业类别等情况在制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中予以明确。

第三章  “三重一大”决策的原则和程序

第九条  企业“三重一大”决策的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三重一大”决策必须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党的方针政策和党的纪律。

(二)民主性原则。“三重一大”决策必须实行集体讨论,充分发扬民主,不能少数人或者个人决策。要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听取职工的意见。

(三)科学性原则。“三重一大”决策要进一步完善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机制,保证决策的务实高效。

第十条  议决“三重一大”事项应在会前确定议题,不能临时动议。议题由企业职能部门提出报告,由企业党委(党组)、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成员根据职权进行审核,报主要负责人确定。

第十一条  企业重大决策的动议,必须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在客观真实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讨论方案,并提前向参会人员提供必要的书面材料和信息资料。重大项目的安排必须进行科学、审慎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可聘请有资质的机构或有关专家进行咨询或参与评估论证,向会议提出书面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涉及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大额度资金的使用,有合同意向的,应将合同的主要条款提交会议讨论。涉及重要人事任免的,应按人事管理权限,事先征求企业纪检监察机构或自治区国资委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

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应事先与党委(党组)沟通,听取党委(党组)的意见。

研究决定企业改制及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企业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二条  企业党委(党组)、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以会议的形式,议决“三重一大”事项,不得以个别征求意见的方式作出决策。

(一)会议符合规定人数方可召开。参会人员要充分讨论,分别发表明确意见,主要负责人应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

(二)决定多个事项时,应当逐项进行表决。对于重大问题如有较大分歧,应暂缓作出决定,待酝酿成熟后再议,遇紧急情况除外。

(三)董事会决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进行。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决策按照企业制定的议事规则进行。

(四)会议决定的事项、过程、结果等内容要如实记录,存档备查。

(五)涉及回避事项的,应按决策回避制度的规定进行回避。

第十三条  “三重一大”事项经集体决策后,企业领导人员应当按照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遇有分工和职责交叉的,应明确牵头落实人员。

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但在作出新的决策前,应无条件执行。同时,可按组织程序向上级组织反映意见。

第十四条  企业“三重一大”事项经集体决策后,应及时向自治区国资委报告有关决策情况。

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国资委另有规定需要报审、报批和备案的,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  企业应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十六条  自治区国资委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  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巡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事项;作为民主生活会、企业领导人员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作为厂务公开的重要内容,除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应当保密的事项外,在适当范围内公开。

第十八条  自治区国资委将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对企业领导人员考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任免以及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十九条  企业要建立“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考核评价和后评估制度,建立健全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企业领导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责任追究:

(一)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的。

(二)对尚未正式公布的会议决定或需保密的会议内容外泄的。

(三)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策事项的。

(四)其他违反决策规定造成重大失误的情况。

第二十条  对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依照《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处理。违反规定获取不正当经济利益的,应责令清退。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上一条新闻:没有了!
下一条新闻: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
关于我们 | 人才招聘 | 留言簿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后台管理
Copyright © 2011 by 广西金河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南环路371号 邮编:547000
桂ICP备09000596号-1